数学(070100)专业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以及江西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及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数学(070100)专业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同时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 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程春清、舒斯会

成员:郝谦(纪检委员)、万佩真、易云辉、张文锋、蒋业阳

二、确定复试对象的条件和程序:

1. 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一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

2. 调剂复试考生:调剂复试考生由我校初步审核并确定同意调剂后,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平台上进行回复。调剂复试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数学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数学专业一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报考专业为与数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术型硕士专业;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2)专业课考试(笔试);

(3)综合情况面试;

四、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60分,专业课笔试120分,综合情况面试120分。

笔试、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总分为3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原则上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2门业务课笔试。每门加试课程满分为100分。任何一门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的,原则上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我院最终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拟定录取名单。

(二)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四)录取时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情况面试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加。

六、信息公开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将复试录取办法的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和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