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实施办法




为规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选拔符合学院学科专业培养要求的优秀人才,保证录取新生质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 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黎明 段学民

副组长:陈振华

成员:熊印华  王平  

职责:

(1)负责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向学院各招生专业点布置相关招生复试工作任务;

(2)确立面试工作组成员及复试试卷命题小组成员;

(3)负责向研究生院汇报学院招生复试结果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成立面试工作组

       面试工作组成员原则上由各学科专业点负责人及导师代表组成,不少于5人。

职责:负责面试组织工作,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及调剂复试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工作。

要求:面试工作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负责,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每个参加复试的考生给出合理的考核意见,填好《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综合面试记录表》。

(三)成立复试试卷命题小组

复试试卷命题小组成员由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

职责:根据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要求,在专业复试前两天完成复试试卷命题工作。

要求:试卷命题小组成员必须严守招生纪律要求,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试卷命题既要体现专业对人才选拔的要求,又要保证合适的难易程度。

二、 复试工作

(一)确定复试对象的条件和程序:

1.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一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所有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 调剂复试考生:A、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B、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C、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调入分析化学学硕的考生第一志愿为报考化学、材料、药学、中药学类理学或医学学硕专业;调入全日制药学专业硕士的考生第一志愿为报考化学、药学、中药学类理学或医学学硕及专硕;调入非全日制药学专业硕士的考生第一志愿为报考理学或医学学硕及专硕);D、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剂复试考生由我校初步审核并确定同意调剂后,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平台上进行回复。

(二)复试内容

    考生经过研究生院组织的身份确认及政审和体格检查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后,由学院组织专业复试,包括笔试与面试;其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

1. 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20分

分析化学专业:

笔试科目:分析化学综合

药学业硕士:

笔试科目:生物化学综合 

2. 面试:由面试工作组安排,满分120分

3. 试卷交接工作流程:

试卷包括答案在复试前一天交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封签;根据考生人数研究生秘书在经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同意下开封复印,复印完毕签名封存,笔试现场拆封。

4. 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面试人员各自在面试评定表上打分(百分制),最终成绩取平均值,最终面试成绩记载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综合面试记录表》上,由面试工作组成员共同签名。

5. 复试总成绩评定

复试总成绩包括专业复试笔试成绩、专业复试面试成绩与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总分300分;专业复试笔试成绩总分120,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总分60,专业复试面试成绩总分120。

三、 录取工作

1. 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学院复试工作组应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报考志愿等,拟出录取名单。

2. 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3. 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4. 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录取时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加。

四、 考核结果报送

复试考核结果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登录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汇总表》,按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登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由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药学院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